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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流动资金定额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03:15:33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966页(395字)

施工企业在正常施工生产经营条件下,为完成施工生产计划任务所必需的、最低限度的流动资金需要量。

正确地核定流动资金定额对合理筹措、有效使用,严格考核流动资金及其使用情况有重要作用,同时,它也是银行分配流动资金贷款的重要依据。在确定流动资金定额中的应遵循的原则是:(1)保证施工合理需要,尽量减少资金占用。(2)以当年施工计划为主,其他计划相协调。

(3)以满足常年施工的平均需要为准。(4)核资中实行统一领导,归口分级管理。常用的定额核定方法有4种:定额日数法、分析计算法、余额计算法、比例推算法。

按照定额流动资金的组成项目,施工企业资金定额包括:储备材料、结构件、其他材料、周转材料、机械配件、低值易耗品、未完施工、应收工程款、待摊费用、备用金、在产品和产成品。按其经济内容,可以划分为储备资金、生产资金、成品资金和结算资金其中的一部分4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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