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仓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03:48:36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1025页(422字)
始建于隋,开皇五年(585年),工部尚书长孙平建议储粮备水旱之灾:“于是奏令诸州百姓及军人,劝课当社,共立义仓。”义仓初设于里社,至开皇十六年(596年)转置于各州县,并由民办改为官办,由劝募民间自由输谷变成令民户按户等缴粮,以充其仓。
以后各代兴废无常。唐初令各州县于里社遍设社仓,按田亩纳粮,随产所宜,或粟、或麦、或稻,亩纳二升。
商贾无田亩者,依家资多寡,户分九等,前八等分别缴粮五石至五斗不等。所聚之粮用于荒年赈饥或贷种。
元和年间(806-820年),义仓与常平仓合并,称常平义仓。北宋时,常平仓与义仓分设于州县。
淳熙八年(1181年)采纳朱熹建议,义(社)仓复置于乡村里社,由社首一人管理,在官府监督下出纳粮食。
元袭宋制,明代义仓归于民办,清更义仓社仓分理,义仓设于市镇,社仓设于乡村。因义仓多设于乡村里社,故义仓社仓往往混其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