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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界法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04:06:36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1057页(273字)

南宋丈量土地、整理地籍、确定赋额、增加财政收入的办法。

绍兴十二年(公元1142年),两浙转运副使李椿年最初倡行经界法。当时处战乱之后,地籍混乱,地主豪强常隐田逃税,百姓贫困,政府缺收。为适当均税增收,遂有实行经界法的必要。其做法是:凡有田之家,须自报土地面积,自画土地形状图,并注明土地颜色、面积,官府依图编制土地清册,再依册清丈核实,按清丈核实情况定土地经界和地籍,根据册籍征收田赋,使产有常籍,田有定税。自报土地不实者则给予一定的惩罚。这种办法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均平赋税。

增加财政收入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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