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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买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04:08:45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1061页(349字)

亦称“和市”。

封建官府以购买为名掠夺民财的一种变相赋税。和买产生于唐,盛行于宋,以后各代也相继实行。

宋太宗时,官府在春季将库钱贷给农民,到夏秋时令民以绢偿还,名为预买绢或和买绢;仁宗宝元年间(公元1038-1040年),官府买绢以钱三盐七作价,实际给钱很少;哲宗元符时(公元1098-1100年)官府既不给钱又不给盐,却强令百姓纳绢,买绢变成了征绢。

南宋初年,将和买绢改为折帛钱,即把每匹绢折征两千钱,以后折征不断加重;高宗绍兴三年(公元1133年),每匹绢折征六千钱,高出市价2500钱,孝宗乾道元年(公元1165年),每匹绢折征高达7000钱,比市价高一倍。结果苛扰商民,成了当时的一大弊政。宋代以后,各王朝也都以和买为名。

强行对人民进行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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