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1068页(197字)
明末田赋的三大加派之一。
指为了镇压农民起义所用的练兵军饷,又是筹措这项军饷加派的赋银。崇祯十年(公元1637年)为镇压农民起义,约一年为期加派剿饷,一年过后,农民起义烈火愈加猛烈,不仅剿饷未取消,还另外加征练饷。
崇祯十二年(公元1639年)增练兵员七十三万,各州县亦编练民兵,军饷愈加不足,乃大肆加派练饷。每亩加派银一分,全国共达七百三十万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