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1069页(183字)
清初实行的田赋制度。
清初的田赋,是地税和丁赋分别征收。地税的征课,一般税率分为上、中、下三等九则,各地税率高低不一,悬殊较大。丁赋是对人民所服徭役的折征。
凡十六岁至六十岁的成丁,必须按规定交纳丁赋。一般以贫富为差,分为上、中、下三等征收,具体征额,各省多有差异。田税和丁赋都必须折为白银交纳。
故地丁又称为地银和丁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