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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票法和三联单法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04:14:06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1071页(366字)

清代前期的田赋征收方法。

截票也称“串票”,是人民完纳税赋后官府发给纳税人的纳税收据。截票法始行于世祖顺治十年(公元1653年)。

办法是在截票上开列地丁钱粮实数,共分十限,完纳一限,则截去一部分,年额交纳完毕,票则全部截完。票中盖印,从印字中分为两半,一半留官府存验,一半给纳税人。

截票法执行到后来,地方官征收时往往“借称磨对”强留纳税人截票,使纳税人不知纳完与否,以欺瞒多征,营私中饱。为了完善纳税方法,于圣祖康熙二十八年(公元1689年)改二联的截票法为三联单法。三联单分为:票根,给催征差役;纳户执照,给予纳税人;比限查截,存于官府。三联中每联都必须详细记载赋税钱粮的应征实数,人民则依纳户执照分期纳税。

若联单记载不实或纳户执照不给税户,则准许税户告官,官府对持照官吏依法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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