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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浚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04:31:19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1112页(1056字)

【生卒】:1400—1495年

【介绍】:

字仲深。

琼山(今广东琼山)人。家贫好学,明景帝景泰五年登进士第。

一直在京师为官,任过礼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居官廉洁持正,熟悉历代国家掌故,常“以经济自负”。着有《大学衍义补》等。其丰富的治国理财思想主要集中于此书中。他认为“国之所以为国者,民而已。无民则无以为国矣”。所以,“明圣之君,知兴国之福在爱民,则必省刑罚,薄税敛,宽力役,以为民造福。民之享福,则是国之享福也”。(《大学衍义补、总论固本之道》)他对理财提出了独特的见解。

认为“财出于地而用于人”。不仅百姓“资财以生”,而且君位“恃以为安”,国家“资以为治”。

他把财分成国财与民财两类。指出善于治国理财的,向来是“藏富于民、民财既理、则人君用度无不足者,是故,善为国者,必先理民之财,而为国理财者次之”。在用财上,他强调应为民,不应专为君主一人。

“人君为治,莫要于制国用。……盖以一人而制其用,非专用之以奉一人也。是以古之仁君知其为天守财也,为民聚财也。

凡有所用度,非为天,非为民,决不敢轻有所费。”他主张“每岁所入、析为四分,用度其三,而储积其一”。然后,计其现有之数,“量其所入为出”。

当国家财政结余多时,“则蠲民之逋负,除民之租赋,不尽力以遗民”。反之,“少而不足也,则省上之常费,除人之冗食,不侈用以伤财”。如果这样理财,则“国计不亏,邦本益固,下之人有家给人足之乐,上之人有安富尊荣之休”。

(《大学衍义补·总论理财之道》)丘浚主张以田亩定税,反对按丁口定税。“臣窃以谓土地万世而不变,丁口有时而盛衰,定税以丁稽考为难,以亩检核为易”。认为“以资产为宗”的两税法,“自唐立法之后,至今行之,遂为百世不易之制”。他对当时“以天下之垦田定天下之赋税,因其地宜,立为等则“作了肯定。并指出,“取税于民,如取于泽也”。反对竭泽而渔地征税。

(《大学衍义补·贡赋之常》)针对当时仕宦豪门兼并土地,他提出了“不追咎其既往,而惟限制其将来”的“配丁田法”。即按每丁配田百亩为标准,负担一定的差役。

田多丁少人家,不得再购进土地,其超额土地每二百亩折合一丁差役,并可纳钱代役,田少丁多人家,则按超额人丁数,每二丁负担一丁差役,并应直接服役。

由于各家兴废无常,日久会形成一夫百亩的土地占有状况。

他认为此法“既不夺民之所有”,又可杜绝“匿丁不报”,既可使验丁验粮有据可循,又可逐渐消除兼并之患。(《大学衍义补·制民之产》)他提出的“配丁方法”对调节贫富的财政负担有其合理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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