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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政论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04:33:12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1122页(522字)

中国古代有关赈济荒年的施政主张。

最早见于《周礼·地官司徒》:“以荒政十有二聚万民:一曰散利;二曰薄征(减轻赋税);三曰缓刑;四曰弛力(免除徭役);五曰舍禁(解除禁止入山林川泽的法令);六曰去几(除去关市的稽察);七曰眚礼(省去送吉礼);八曰杀哀(简化丧礼);九曰蕃乐(收藏乐器);十曰多婚(不备婚礼则婚者多);十有一曰索鬼神;十有二曰除盗贼”。由于灾害易引起社会动荡,对统治阶级造成威胁,故救荒问题受到不少思想家的重视。南宋董煟在研究总结历代荒政的基础上,着有《救荒治民书》分三卷,上卷记述宋代以前的救荒历史,中卷记述他自己的“救荒之策”。他列举了二十种救荒措施,指出重要的为常平、义仓、劝分、禁遏籴、不抑价五种;下卷引述当时有关救荒议论和事迹。

书中所述救荒措施较为全面,特别是注重利用市场价格的贵贱自发调剂各地因收成丰歉所引起的供需失调。明代的丘浚也重视对救荒的研究。

他强调救荒的准备工作,指出:“古之善为治者恒备于荒之先,救之已患之后者,策斯下矣”。(《固邦本·恤民之患》)他在评议前人救荒意见的同时,提出了自己的救荒主张,如主张将义仓米储入官仓,凶年时选择可靠的官员将粮食运往农村给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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