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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以事上论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04:33:19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1122页(371字)

认为社会有高卑等级之分,地位低的人应侍奉地位高的人。

即认为纳税是人民对君主应尽的义务。《左传·贴公七年》载:“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上所以共神也。”儒家认为,“天生蒸民,而树之君。”(《葛洪《诘鲍》)韩愈进一步强调下以事上的封建赋税制度的合理性,他说:“君者,出令者也;臣者;行君令而致之民者也;民者,出粟米麻丝、作器皿、通货财,以事其上者也。君不出令,则失其所以为君。臣不行君之令而致之民,民不出麻丝、作器皿、通货财以事其上。

则诛”。(韩昌黎集·原道》)严复反对韩愈的下以事上论,主张上下平等互惠。

人民向君主纳税,君主要保障人民生活的安定,制止豪强侵夺,他针对韩愈没有尽纳税义务当诛的观点提出“君不能为民锄其强梗,防其患害则废,臣不能行其锄强梗,防患害之令,则诛乎?”(《辟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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