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府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04:40:40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1135页(481字)
中国古时朝廷中负责财政出纳的机构。
其名最早见于《周礼》,但其机构到南北朝始见设置。初时是与少府相对设置,均为供应皇室用度的机构。
少府管工艺制造,太府管仓储出纳。到唐代则不再专为皇室保管私财,而成为统管国家钱粮的机构。
据《新唐书·百官志》载,唐太府“掌财货、廪藏、贸易,总京都四市、左右藏、常平七署。凡四方贡赋、百官俸秩、谨其出纳”。
宋太府分内藏与左藏,太府“掌财货出纳贸易之事。凡贡赋之输于京师者,至则别而受之(分别藏于内藏和左藏)。供君之用及待边费,则归于内藏;供国之用及待经费,则归于左藏”。明废太府,但设内库十二,分属各部掌理。清中央库藏承明制,出纳之权亦属各部,此外设置许多地方库藏,而出纳之权大都统于中央。唐代出纳制度对后世影响很大,其形式是,户部度支文书为太府出纳的依据,而太府对所辖各库分别特制木契若干,各库主簿持一雌契,太府持各库雄契,领出或交入财物者凭太府所发雄契,到指定之库与雌契堪合,各库主簿官可依令执行,否则不受。
每隔一定时期,度支凭太府申报的帐簿核实收支实数,度支、太府、库藏互为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