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1136页(203字)
唐代督课租庸的特派大臣。
始于唐玄宗开元十一年(公元723年),其时地方租庸逋欠严重,国家财政困难,朝廷特派宇文融为勾当租庸地税使,往各地催索租税。是后租庸使几成常职,任官专事聚敛。
唐德宗后,两税法取租庸调制,租庸使是废。
僖宗因镇压黄巢起义,又一度起用租庸使之名特派大臣征敛军用资粮。
五代时后梁、后唐也曾以租庸使为专理搜括财物的最高财政长官。至后唐明宗再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