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钱使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04:41:18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1136页(317字)
唐朝负责管理钱币铸造的官职。
唐代于各道(地方行政区划)设炉铸钱,朝廷特派掌握财政实权的大臣兼领其督导业务。据《新唐书·食货志》载:“武德四年,洛、并、幽、益、桂等州皆置监,(监:监司,管理钱炉的衙门),开元二十六年,宣、润等州初置监。天下炉九十九,绛州三十,扬、润、宣、鄂、蔚皆十,益、郴皆五,洋州三,定州一。每炉岁铸钱三千三百缗,设丁匠三十,费铜二万一千二百斤,蜡三千七百斤,锡五百斤,每千钱费七百五十。天下岁铸三十二万七千缗。”同时刘晏任盐铁转运使期间,即以江、岭土贡之物集于江淮以易铜铅薪炭而铸钱。
说明刘晏兼领铸钱使职权。宋代铸钱炉也分设于地方诸路,使官称铸钱监,其他与唐略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