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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政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04:46:00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1143页(265字)

①食盐管理之政务。

中国历代政府视食盐为重要财源,故历代盐政都甚为严苛,其具体管理形式亦甚繁杂。盐政向为历代政府高度重视,清视盐务、河务、漕务为三大政,其盐务实指盐政。②清代管理盐政的官司。

清初盐政沿明制于各省设置巡盐御史,后渐改由朝廷派京员带原衔充任,并改称盐政。

盐政仅设于重要盐产区,如长芦、两淮,而其他次要产盐区,如福建、甘肃、四川、两广、两浙、云南、贵州、河东等地则以当地总督或巡抚兼任。盐政兼有代宫廷采办贵重物品义务。盐政虽被当时视为大政,但除二三特使之外,却无中央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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