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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中国家财政收入结构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05:20:05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1213页(603字)

指发展中国家财政收入类目的构成。

发展中国家财政收入的筹集主要是通过税收和非税收两类手段来进行,因而其收入相应分为税收收入和非税收收入两大类。在这两类收入中,税收收入占主导地位。在1985年,发展中国家中央政府经常性财政收入的80%来自税收,其余部分来自非税收收入。发展中国家的中央政府是各种税收的主要征收者,特别是中央政府对能带来巨大收入的关税具有独占性。发展中国家的非税收收入大致由以下几项收入构成:1.使用者交费。这是企业与居民为获取公共部门所提供的特定商品和劳务而作的支付。

其中最典型的是对各种基础设施的使用者所收取的费用。这一收入形式的规模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公共部门所提供的商品与劳务的数量;二是各国对这一收入形式的利用程度和利用效率。2.公有财产收入。又称国有财产收入。是指发展中国家凭其所保有的财产而获取的收入,其具体形式大致有财产变卖收入、财产租赁收入和动产利息收入等。1985年,公有财产收入占中央政府经常性收入的份额,在低收入发展中国家约为5%,但在中等收入发展中国家竟高达20%左右。

3.公债收入。由于发展中国家独特的社会经济环境,它们均将外债作为公债收入的主要来源。

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公债既是弥补经常性赤字的重要手段,更是资本性支出的一大资金来源。

4.其他非税收收入。

包括执照收入和罚款收入等。这类收入微乎其微,财政意义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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