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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额负担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1:41:31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45页(524字)

西方现代税收理论中研究征税以后影响消费者对消费品选择和生产者对生产资源选择而引起的额外损失的一种理论观点。

如下图所示:

DD′是表示在不同价格水平下某一商品的消费需求线,SS′表示税前不同价格水平的供给线,StSt′为税后不同价格水平下该商品的供给线,C点为税前均衡点,亦即价格达到P1时,该商品的供求均衡,供给量和需求量均为Q1。而在这之前的供应价格低于P1,需求价格高于P1,这表明全部商品在按P1交换时,消费者有额外收益DCP1,称为消费者剩余;生产者有额外收益SP1C,称生产者剩余。生产者纳税t后使供应价提高,SS′上升为StSt′,这时新的均衡点在A,新的交换价为P2,交换量为Q2,对Q2课于t的税,所征的税款为ABP2P3,但消费者损失的剩余是ACP1P2,供应者损失的剩余是PIP3BC,总共损失的剩余额为ACBP3P2,其面积大于税收所得到税款ABP2P3

可见ABC虽不是征收入库的税款,但却是消费者和生产者在负担税收之外遭受的额外损失,故称税收的超额负担,税收超额负担由消费者负担多还是由生产者负担多,取决于供求的价格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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