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61页(260字)
指随着征税对象数额或相对比例的增大而逐级提高税率的一种递增等级税率。
即按征税对象数额或相对比例的大小,划分为若干不同的征税级距,规定若干个高低不同的等级税率,征税对象数额或相对比例越大,规定的等级税率越高,反之,税率越低。这种税率能适应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可以较好地起到调节收入调节利润的作用,因而能使税负较为合理。适用于对收益额、财产课税。累进税率根据划分级距的标准不同和累进方式不同,又可分为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全率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超倍累进税率等几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