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68页(197字)
亦称“一次课征制”。
“多阶段课征”的对称。指只对商品的生产、批发和零售流转过程中的某一个阶段课征销售税或营业税的一种征税制度。
资本主义国家有的只在生产阶段课征,其纳税义务人为制造厂商,如加拿大的销售税、土耳其的生产税;有的只在批发阶段课征,其纳税义务人为批发商,如瑞士的销售税;有的只在零售阶段课征,其纳税义务人为零售商,如美国的州零售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