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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输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2:30:40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172页(630字)

中国封建政府为控制货物运销、增加财政收入而采取的官营商业活动。

原意是“齐劳逸而便贡输”。(《盐铁论·本议》)。是西汉桑弘制定的一种财政措施。他在西汉元鼎二年(公元前115年)任大农丞时即已试办均输,到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升任大农令时又大力推行。在他的均输办法实行一年之后,即根本扭转了当时封建财政的极度困难局面,史家称其为“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史记·平准书》)。汉武帝时,各郡国例应以本地的土特产品作为贡品输送京师,行之后产生了一些弊病:一是长途运输常使贡品变质;二是各郡国土特产运抵京师,和其他地区的同一产品相比较时可能成为次品;三是贡品输送到京后,其买价常不足以偿其运送费用。

桑弘羊设均输主要是为了解决以上弊病。其措施是在各郡置输官,各郡国的贡品,除特优者径运京师外,一般由当地输官运往邻近高价地区出售;或将贡品折收现金,另购当地所丰产而又价廉的商品运往高价地区出售。这样,不仅减少了以往直接输送贡物的损失和烦难,减轻了劳动人民担负运输的劳役,而且使朝廷增加一大笔财政收入。唐代刘晏管理东南财赋时运用了均输法的基本精神在财政上获得了显着的成绩。

北宋王安石变法时在东南各路行均输法,授权总管六路的发运使可根据库藏和收支情况动用国库拨款并移用六路财赋,在近地或价廉处收购货物,除运往京师供应朝廷及存储备用外,其余运往高价地区发卖。南宋后商品经济得到进一步发展,除漕粮外实物贡赋日少,均输法逐渐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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