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211页(210字)
亦称“额外剥削”或“第二重剥削”。
指资产阶级国家在资产阶级凭借生产资料占有关系,对工人阶级及广大劳动者进行经济剥削外,又凭借政治权力,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把工人阶级及广大劳动者分配得的社会产品的一部分,以税收的形式据为国家所有。由于资本主义国家税收是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的,它体现的是阶级剥削的关系,而且是在经济领域以外进行的,因而这种税收分配关系被称为超经济剥削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