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320页(253字)
企业在生产销售过程中,用来盛装产品、商品的各种容器、物品。
如桶、箱、瓶、罐、坛、筐、袋、盒等。包装物作为产品、商品的组成部分,并随同产品、商品一起销售的,通常称“带包装销售”。
按照《产品税条例(草案)实施细则》规定,对于带包装销售的产品,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在财务上如何核算,除白酒、黄酒、啤酒、复制酒、汽水、酸(盐酸、硫酸、硝酸)、烧碱、焦油和漂白粉等以销售收入扣除包装物购进金额或自制包装物成本后的余额计征产品税外,其余均应按照带包装的销售收入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