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331页(235字)
指从事修理修配、交通运输、建筑安装、公用事业及其它服务业的单位和个人,因提供劳务服务而取得的业务收入。
1950年1月政务院颁布的《工商业税暂行条例》根据不同的业别分别按营业总收入额和营业总收益额规定不同适用税率计征营业税。按照现行营业税条例规定,除商品销售,按商品销售收入额或商品购销差额依规定税率计征外,对交通运输、建筑安装、公用事业、加工修理和其它各种服务所得的业务收入,均作为营业收入额,分别按适用税率计征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