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340页(199字)
指个人、法人和其他社会团体在一定期间内,由于劳动、经营、投资或把财产、权利提供给他人使用而获取的收入、劳务报酬或其他一切收入。
毛所得又称“毛收益”,是可供取得者支配使用的全部收入额。但毛所得并不能全部作为所得税的课税对象,因为毛所得的取得过程中必然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开支。因此,须从毛所得中扣除各项必要费用后的余额,即净所得才可作为所得税的课税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