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4:38:14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408页(272字)
由开发公司综合开发,建成后出售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它建筑物。
国务院规定,从1987年开始各地区的商品房屋建设均纳入国家计划。商品房屋建设计划为指导性计划,各地在计划执行中,可根据本地区资金、物资落实情况以及需求变化情况,自行调整商品房屋的生产、销售计划指标。商品房屋建设,要搞好综合平衡,贯彻以销定产的原则。
生产计划所需资金、材料必须自行落实,销售计划,必须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相衔接;商品房建设资金,可以用开发公司自有资金、发放住宅建设债券,向银行申请贷款以及预收一定数额的购房款等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