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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司所得税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5:05:44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456页(553字)

指美国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公司对所得征收的税。

按征收级别不同,分为联邦公司所得税和州公司所得税。联邦公司所得税以美国公司和外国公司为纳税人,以美国公司来源于国内外的毛所得和外国公司来源于美国境内的毛所得为征税对象。毛所得项目主要包括经营收入、资本利得、股息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劳务收入、其他收入等。

联邦公司所得税以应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

应税所得额是指毛所得扣除经营费用、州和地方政府税收、营业损失、折旧与折耗及其他准予扣除费用后的余额。1987年7月以前采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最低税率为15%,最高税率为46%;1987年7月以后改为15%、25%、34%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联邦公司所得税采取申报清缴办法征收,纳税人可以自行选定纳税年度申报纳税。州公司所得税一般只对公司在州内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征税,又称“特许税”,意即公司获得在该州经营活动的许可,因而必须相应地向该州政府纳税。州公司所得税的具体税率各州各不相同,但通常都采用单一比例税率。由于美国联邦公司所得税和州公司所得税互相独立,因而会导致对同一税源重复征税现象,为减少重复征税,在计算联邦公司所得税计税依据时,一般允许扣除缴纳的州公司所得税,但这种做法并不能彻底消除重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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