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502页(221字)
指苏联对个人的工薪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在苏联称“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是国营经济部门的工人和职员,以纳税人每月的工薪收入作为计税依据,实行超额累进税率。1986年规定,工资所得税的免征额为月收入70卢布。
对月收入70到90卢布的纳税人只征收象征性的工资所得税,月收入90至100卢布的纳税人,适用税率为8.2%,月收入超过100卢布的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3%。
工资所得税,按月征收,实行源泉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