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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加利亚周转税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5:33:08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512页(332字)

指保加利亚对某些商品或服务的周转额征收的一种税。

征税范围包括商品和材料的销售、各种服务的提供、各项演出的门票销售、公民自产自饮的酒精饮料。纳税人主要是国营和合作企业包括少数公民。

计征方法分为三种:(1)按商品销售价格或服务业收入比例计征;(2)按商品的单位(每公斤、每米等)定额计征;(3)按商品批发价和零售价的价差(扣除商业组织的折扣)作为周转税。纳税期限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大小,分为三天缴纳一次,十天缴纳一次和一个月缴纳一次三种。

对生产者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产品、校办工厂的产品、药品销售、某些运输收入,银行信贷活动、保险公司的保险收入等免征周转税。对聋哑人和盲人合作社的应税商品和服务项目等按优惠税率计算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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