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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收入税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5:33:20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513页(563字)

指保加利亚对个人收入征收的税。

包括工资税和普通所得税两个具体税种。工资税以工人、职员、农业和手工业合作社的成员、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以及其他受雇于法人团体或个人雇主的公民为纳税人,按纳税人每月的全部工资和其他收入作为计税依据,一般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工资税实行源泉征收,由支付工资和其他收入的企业、合作社、机关和其他雇主负责扣缴。普通所得税以保加利亚公民和外国公民为纳税人。

对保加利亚公民,就其国内和国外的全部收入征税;对外国公民,就其来源于保加利亚的收入征税。征税对象为纳税人的应税收入,分为城市收入和农村收入两大类。

城市收入又分为四类:(1)工人、职员、合作社和其他劳动者协会成员的工资及其他收入;(2)作家、学者、艺术家的应税收入;(3)工程设计人员的兼职收入;(4)从事私人经济活动或自由职业者所赚得的收入。农村收入又分为三类:(1)私人农业活动收入;(2)农业合作社成员的辅助农业收入;(3)工人、职员、退休人员的辅助农业收入。

在上述各类城市和农村收入中,除城市收入的第一类按规定征收工资税外,其余均按普通所得税法规定分项征税。一般以纳税人的各项收入额(总收入额或净收入额)为计税依据,按不同的超额累进税率计征,个别按比例税率计征。

对某些特殊收入规定免征或减征普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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