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513页(221字)
指保加利亚对继承财产征收的一种税。
应税财产包括被继承的不动产和动产、某些权利(如着作的版权)、索赔项目、证券债券以及应由继承人接受的一切财产。以应税财产的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为纳税人。按继承财产净值(财产总值减去负债)为计税依据。实行超额累进税率,最低一级税率为5%,最高一级税率为50%。对旁系亲属继承者和其他人继承者,除按规定税率计征外,需加征20%或50%的继承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