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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人原则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5:40:24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527页(361字)

又称“属人主义”、“属人主义原则”。

税收管辖权基本原则之一。以纳税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国籍或住所为标准,确定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范围的一项原则。

其标准有两种:(1)以公民身份为标准,即以国籍为标准,确定行使税收管辖权的范围。

凡是本国公民,不问其在本国有无住所或居所,也不问其收益、所得或一般财产价值是来源于或存在于国内和国外,均应依照本国税法纳税。

(2)以居民身份为标准,即以住所或居所为标准,确定行使税收管辖权的范围。凡是本国居民,不论是否公民,也不论其收益、所得或一般财产价值是来源于或存在于国内和国外,均应依照本国税法纳税。

以公民身份为标准确定的税收管辖权,称为“公民管辖权”,以居民身份为标准确定的税收管辖权称为“居民管辖权”。参“公民管辖权”、“居民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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