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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国限额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5:47:23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539页(291字)

“综合限额”的对称。

指居住国(国籍国)政府对本国居民(公民)来源于或存在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收益、所得或一般财产价值,分别根据本国的税率,逐一计算出各自的抵免限额。在多国直接抵免下,当跨国纳税人所属的各个下属机构均为盈利时,对纳税人较不利,而对居住国(国籍国)政府较有利;当跨国纳税人所属的各个下属机构有盈有亏时,则对居住国(国籍国)政府较不利,而对纳税人较有利。实行分国限额,通常能起到抑制资本外流的作用,故一般发展中国家较倾向于实行分国限额。

我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施行细则中规定的抵免限额也属于分国限额。

参“综合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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