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637页(197字)
指税务机关对无固定的经营场所,又非连续正常从事经营业务不能按期计算纳税的纳税人,以一次营业收入为征税依据计征税款的一种税收征收方法。
这种征收方法主要适用于从事临时经营的非固定工商业户,以及从事非连续性经营业务的纳税人。例如,临时经营者应纳的营业税、单位和个人宰杀猪、牛、羊应纳的屠宰税,都应在每次纳税行为发生后,立即向当地税务机关报缴应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