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税收大辞典

监交利润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6:40:42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640页(371字)

指国家授权税务机关监督国营企业利润上交工作的制度。

利改税前,国营企业应上交国家的利润,按照财政部颁发的《国营企业利润交库办法》的规定上交国库。中央各部直属企业的利润,一般由企业就地交入中央金库;军工、外贸、铁路等部门的企业利润,由主管部门集中交入中央金库;地方企业的利润,按隶属关系,分别由企业缴入各级地方金库。为保证企业利润及时、足额地解交国库,国家授权各级税务机关负责监督国营企业的利润上交工作。其职责是:检查企业交款计划的执行情况,监督企业按期足额地上交利润;经批准应予弥补的计划亏损,按财政部门核定的数额核实弥补;监督企业补交超计划利润;办理超交、错交利润的退库工作;审查企业的会计报表,办理监交利润的财务结算,并逐级向上级监交机关报送收入进度和交库、退库、欠交数额等监缴情况的报告。

上一篇:协商办税 下一篇:税收大辞典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