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1935年集体农庄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280页(214字)

1935年2月,全苏集体农庄庄员-突击队员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苏联人民委员会和联共(布)中央同日批准新的《农业劳动组合示范章程》,提出农业劳动组合的目的和任务;确定农民参加集体农庄的自愿原则,是集体农庄建设的根本原则。章程根据全国不同地区具体情况,规定了农庄自有家畜、家畜的饲养数量;制定了加入劳动组合的程序;规定了农庄加入费缴纳问题。章程多年来一直是集体农庄生活的基本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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