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724页(191字)
指基层税务机关从自收税款中退还小额税款时使用的一种退税凭证。
多证、误证的税款,在30元以内的小额退税,按照手续由纳税人填写自收税款退还书,注明退税原因、金额,经税务所长签字批准,由税收会计人员审核后可从自收税款中退还现金,冲减当日的税收收入。对30元以下的小额提奖,须经县(市)级税务机关批准,填用自收税款退还书按小额退税手续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