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口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8:20:05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814页(384字)
亦名“课丁”,唐至元代纳税服役丁口的名称。
唐武德七年(公元624年)规定:男女始生者为黄,4岁为小,16岁为中,21岁为丁,60岁为老。天宝三年(公元744年)以18岁以上为中男,23岁以上成丁。
凡民成丁,必须担负课役,称为课口。《新唐书·食货志》:“凡主户内有课口者,为课户。若老及男废疾、笃疾、寡妻妾、部曲、客女、奴婢及视九品以上官,不课。“天宝十四年(公元753年)不课户占三分之一,乾元三年(公元760年)几乎占到三分之二。负担全落在课户身上。金、元亦有课丁、课户。《续通典·卷七》:“金制以民户内有物力者为课役户,无者为不课役户。“元课税仍依据丁口,而以户为单位。太宗八年(公元1236年)规定:民户成丁即课税,每丁岁科粟1石,驱丁5升。至元十七年(公元1280年)规定:全科户,丁税每丁粟3石,驱丁粟1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