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830页(197字)
南北朝时在户调之外的课征。
据《魏书·食货志》载:太安中,高宗以常赋之外杂调十五,颇为烦重。至显祖拓跋弘即位时,在诏书中申言道:今兵革不起,畜积有余,诸有杂调,一以与民。虽言罢除,终北魏之世,时有征收。
南齐亦行杂调。
史载:“及梁台建,仍下宽大之书,昏(南齐东昏侯肖宝卷)时杂调,咸悉除省,于是四海之内,始得息肩。”(《梁书》三)但杂调仍时征时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