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税收大辞典

塌房税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8:33:26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836页(209字)

明代商税之一。

始于明太祖洪武初年,以商货至京师,无栈房可以贮货,皆贮货于船内或城外,十分不便,且易为中间商人所盘剥。太祖乃命于水滨筑屋,名“塌房”,以贮商货。起初,并未征税,只收取牙钱为坊厢长看守费用。

到洪武二十四年(公元1391年),始按商税征收。

货主须纳税钱三十分之一,免牙钱三十分之一,房钱三十分之一。明迁都北京后,塌房税照例征课。塌房税相当于近代的堆栈收费。

上一篇:额外课 下一篇:税收大辞典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