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弓手户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8:51:06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870页(192字)

元诸色户计之一。

负责巡逻地方,捕盗贼,执仗护送官府纲运及流徙各地的罪犯。中统五年(公元1264年)始设。规定诸色户计中每100户取中户1人充役,其原先承当的包银、税粮由其余99户分摊,并免除杂泛差役,弓手原只许执闷棍,后发给各地少量弓箭。

仁宗延祐二年(公元1315年),因各地弓手常扰民,遂定3年轮换之法,并改为税粮10石签弓手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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