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888页(247字)
国民党政府财政部所属的税收管理机构之一。
税务署主管全国货物税,抗战前分为四类:一、区税务局,下设税务管理所、税务分所,办理统税、矿税、印花税及烟、酒税等事宜;二、区统税局,下设统税管理所及查验所,办理统税;三、省印花、烟、酒税局,下设分局、稽征所、稽征分所,办理烟酒印花统税事宜;四、矿产税征收事务专员办事处,办理矿税征收事务。这四类机构在各省设置也不一致。
1943年后各省设税务管理局,各县设税务征收局,试图统一税务机关,结果只贵州一省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