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
书籍:中华金融辞库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824页(236字)
1972年10月4日~20日海协在伦敦召开的修订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会议上通过,1977年7月15日地区时间12点整开始生效。它代替1960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是现行预防和避免海上船舶(包括水上飞行器)相互之间发生碰撞事故的海上交通规则。中国于1980年1月7日成为该规则的缔约国。该规则是处理船舶碰撞条件的技术性规范,也是判定碰撞责任的依据。规则共5章,38条,包括总则、驾驶和航行规则、号灯和号型、声响和灯光信号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