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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福新政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9:32:17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934页(560字)

美国总统弗兰克林·罗斯福(Fran klin Delano Qoosevelt,1882-1945)于1933年3月就任后推行的一系列社会经济政策。

旨在加强国家对经济生活的全面干预,摆脱当时严重的经济危机。经国会通过由总统颁布的二十多项重要立法,以复兴(Recovery)、救济(Relief)和改革(Reform)“三R”措施为核心。主要有:(1)颁布《紧急银行法》。实行新的货币银行政策,恢复和维持银行信用,加强政府管理货币和信贷的能力,整顿和重建金融银行体制。

(2)颁布《全国产业复兴法》。运用政府干预手段限定各工业企业的生产规模,调整经济关系;兴办公共工程,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复兴,并提供社会失业救济等。(3)颁布《农业调整法》。采取政府补贴办法,缩减种植面积,销毁农产品和畜产品,以维持农产品价格,克服农业生产过剩危机。新政时期,国会通过了775个法令,建立十几个委员会或管理局,国家为实施新政花费350亿美元。

新政对缓和经济危机、复苏生产、增加就业起了一定的作用。但一些措施触及资本家的眼前利益,遭到国会和最高法院中保守势力的反对。《国家产业复兴法》和《农业调整法》这两个最主要的立法,于1935年、1936年先后被废除。

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新政完全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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