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辽宁人民出版社《诸子百家大辞典》第681页(194字)
冯友兰在建立新理学体系的过程中,用逻辑分析的方法对其新理学形上学的主要概念进行证明的方式之一。
新理学认为,实际的事物蕴涵实际,实际蕴涵真际。新理学还运用蕴涵关系,推导出某种事物之所以为某种事物者,在逻辑上先某种事物而有。即真际、理在逻辑上先于具体事物、气而存在。
新理学进一步认为,其形上学的四个命题从逻辑角度看,都是分析命题,都是永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