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赏有分
书籍:诸子百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7 16:11:42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辽宁人民出版社《诸子百家大辞典》第809页(335字)
韩非关于法治理论的一个命题。
出自《韩非子·制分》:“治国者,其刑赏莫不有分。”这里的“分”,义指区别,区分。韩非认为君主治理国家,不能把刑赏混淆,国家是安定或是混乱,道理就在于是否把区分刑赏作为最迫切的任务。
韩非说:“治国者莫不有法,然而有存有亡;亡者,其制刑赏不分也。”如果掌握刑赏颠倒,那么就可能导致国家的灭亡,所以说:“刑赏有分”是很重要的。本篇还指明了“刑赏有分”可以达到的效果,那就是“民重法而畏禁,愿毋抵罪而不敢胥赏”,即民众都尊重法度而不敢触犯禁令,并且都希望不要犯法被判罪,而且不敢受无功之赏。
韩非指出采取“刑赏有分”的办法,其最终目标是要达到“不待刑赏而民从事”,不用等到刑赏,民众就会为国家出力办事。
上一篇:法重者得人情,禁轻者失事实
下一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