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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之败,由官邪也

书籍:诸子百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23:15:18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辽宁人民出版社《诸子百家大辞典》第530页(388字)

国家的败亡,往往是由于官吏的腐败,乃至渎职违法造成的。

这里反映了儒家重视吏治,提倡廉政的思想。语出《左传·桓公二年》。公元前710年,宋国太宰华父督杀宋殇公,立宋庄公。华父督为得到诸侯的谅解,先后向齐、陈、郑诸国送去礼物作为贿赂,也以郜大鼎赠送鲁桓公。

鲁桓公接受郜鼎,并将鼎陈列于太庙。鲁大夫臧哀伯批评鲁桓公“非礼”,认为接受贿赂又公诸于众将在百官中产生“灭德立违”的榜样作用。

他指出如果百官都竞相仿效,那么在鲁国怎样惩治贿赂行为呢?张扬华父督的贿赂行为,就会引导官吏们贪赃枉法。官吏们贪赃枉法,必然导致国家的败亡。因为官吏们贪赃枉法,必然激化同民众的矛盾而“怨之所聚,乱之本也”(《左传·成公十六年》)。

民众群起反对,必然导致政治统治的瓦解。所以荀子也说:“邪秽在身,怨之所构”。可见,官吏的腐败,直接关系到国家政权的存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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