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诸子百家大辞典

国君不可以轻,轻则失亲

书籍:诸子百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23:15:53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辽宁人民出版社《诸子百家大辞典》第532页(383字)

作为一个国君,不可以轻率做出有失身分的事,否则他会失去亲附他的人。

这里讲的是儒家的为君之道。语出《左传·僖公五年》。鲁僖公四年(前656年)发生春秋时代第一个争霸事件,即齐楚召陵之盟。

盟会结束时,郑国得罪了正在兴起的霸主齐桓公

僖公五年(前655年)齐桓公主持诸侯的盟会,周惠王由于对齐桓公不满,召郑穆公,挑唆他不去参加盟会。郑穆公虽然怕得罪齐桓公,但终于逃会而未与齐结盟。郑大夫孔叔曾劝阻郑穆公,说:“国君不可以轻,轻则失亲”。孔叔针对郑穆公,但提出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命题。即作为国君要保持威严、庄重,而不可轻率失威。所谓威严,正是等级从属制度的表现。保持威严也是将等级从属关系神秘化的一种手段。到战国时代法家主张统治者要讲“法”、“术”、“势”,其中的“术”和“势”就是用以加强统治威严,巩固国君统治地位的权谋。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