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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欲正当处即是理

书籍:诸子百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23:58:23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辽宁人民出版社《诸子百家大辞典》第663页(505字)

陈确关于理欲关系的命题。

意谓人欲与天理并非两回事,正当合理的人欲就是天理。语出《陈确集》《与刘伯绳书》。在理欲关系问题上,陈确激烈地批评理学家的禁欲主义。他认为人欲在每个人身上都存在,上至圣人,下至一般人,乃至佛教徒,皆不能例外。

他说:“圣人之心无异于常人之心,常人之所欲亦即圣人之所欲,圣人能不纵耳。”(同上《无欲作圣辩》)所谓“圣人能不纵耳”,是说圣人比常人的不同之处,仅在于圣人能不纵欲,而不是圣人无欲或灭绝了欲望。至于天理,就存在于人欲之中,就是对人欲的正当对待。他说:“盖天理皆从人欲中见,人欲正当处,即是理”。陈确的这一思想是受其师刘宗周的影响形成的。他在文中引用刘宗周的话说:“山阴先生曰:‘生机之自然不容己者,欲也;而其无过无不及者,理也。’所谓“生机自然不容己者”,即生理的自然属性,人主观不能决定的;“无过无不及者”,即陈确说的“正当”,有无自然属性不由人决定,但人可以控制它,这就是所谓的“理”。刘宗周、陈确理解的“理”虽然有时也使用“天理”二字,但已不是理学中说的天理。

人欲正当处即是理的“理”,实为“理性”。陈确的此一命题有合理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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