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公约
书籍:海洋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5 01:54:38
出处:按学科分类—天文学、地球科学 辽宁人民出版社《海洋大辞典》第10页(538字)
《防止陆源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的简称。
1974年6月4日签订于巴黎。适用北海、波罗的海、地中海及其附属海域的区域性公约。主要任务是防止陆上物质经由河流及其他水道或下水管道,或从海岸及缔约国管辖的人工构造物进入海洋,造成海洋环境的污染。公约根据污染物质在海洋环境中的稳定性、毒性及其他有害毒性、生物富集的程度,将陆源物质分为三类。
“黑名单”中所列陆源物质不容易经自然过程而降解或转变为无害物质,而且可能在食物链中引起危害性的富集,因而“公约”要求各缔约国采取紧急行动,消除这类物质对海域的污染。“公约”要求各缔约国严格控制“灰名单”中所列物质对海域的污染。
这类物质的特性虽然与“黑名单”所列物质相似,但其毒性较小或可能经过自然过程而无害化。对这类物质需要严格控制,只有经各缔约国主管机关批准后才能排放入海,“公约”的目标是减轻并在适当的时候消除这类物质对海洋的污染。
巴黎公约是第一个处理陆源污染物的公约,必然会对全球海洋环境保护产生重大的影响。但“公约”也有不完善的地方,如“公约”未涉及经由大气传输的陆源污染物质对海洋的污染。近年来缔约国曾多次开会探讨这一问题,并设立了一个工作组,收集和研究有关大气向海洋输送污染物质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