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吉林文史出版社《中国历代职官辞典》第300页(213字)
1.周指三公,即太师、太傅、太保。
《周礼·春官·典命》:“上公九命为伯。”注:“上公谓王之三公……二王之后亦为上公。”
2.汉指太傅。汉朝太傅位在三公之上,三公指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
《后汉书·百官一》:“太傅,上公一人。”
3.指公爵,是对公爵的尊称,意思是公爵位在诸爵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