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总督

书籍:中国历代职官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5 10:13:56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吉林文史出版社《中国历代职官辞典》第141页(197字)

官名。

清朝设此官,掌管堤防保护、河道疏浚等事;其虽为河务官员,却加兵部侍郎右副都御史衔,其下属官员,与地方军政系统相同,文职有道员、同知、通判及州县官,武职有河标副将、河营参将、守备、千总、把总等。河道总督为正二品,江南一人,驻淮安清江浦;山东、河南一人,驻济宁;直隶一人,以总督兼任。见《历代职官表·河道各官》、《清史稿·职官三·河道总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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